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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许可证是什么?怎样取得呢?(欢迎致电)

安全生产许可证是什么?怎样取得呢?(欢迎致电)

发布时间:2023-04-12     浏览:234 0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建筑业施工企业进行生产、施工等必备的一个证件,它和企业资质联系在一块,取得建筑施工资质证书的企业,必须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方可进行招投工作来接相应工程。它们是有机整体。

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安全生产条件: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三)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四)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

(五)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六)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

(七)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八)厂房、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九)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十)依法进行安全评价;

(十一)有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十二)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企业进行生产前,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请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本条例第六条规定的相关文件、资料。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45日内审查完毕,经审查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书面通知企业并说明理由。

煤矿企业应当以矿(井)为单位,在申请取煤炭生产许可证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

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未发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经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同意,不再审查,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延期3年。

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需要哪些要求?

(一)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

(二)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三)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

(四)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五)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依法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为从业人员交纳保险费;

(六)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七)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

(八)有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九)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十)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

(十一)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及作业场所和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十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需要哪些材料?建筑施工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1份,需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涉及交通、水利、电力等专业资质的还需要省专业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需交验原件);

(三)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存复印件);

(四)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目录及文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包括如下内容:

1、安全生产的目标管理制度;

2、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制度;

3、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4、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5、施工机械保养维修制度;

6、施工机具、劳动防护用品采购管理制度;

7、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管理制度;

8、分包单位人员资格管理制度;

9、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10、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11、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制度;

(五)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证明文件(包括企业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管理办法或规章制度、年度安全资金投入计划及安全生产投入发票复印件(需交验原件);

(六)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包括企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的文件、安全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安全机构负责人的任命文件、安全管理机构组成人员明细表);

(七)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名单及证书复印件;(需交验原件)

(八)本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操作资格证书复印件(需交验原件);

(九)本企业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年度安全培训教育材料(包括企业培训计划、培训考核记录);

(十)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以及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参加意外伤害保险有关证书;

(十一)施工起重机械设备检测合格证明;

(十二)职业危害防治措施(要针对本企业业务特点可能会导致的职业病种类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

(十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根据本企业业务特点,详细列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和事故易发部位、环节及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

(十四)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本着事故发生后有效救援原则,列出救援组织人员详细名单、救援器材、设备清单和救援演练记录);

(十五)各项制度的光盘和申报表软盘

二、办理变更事项所需材料

1变更报告;应说明要求变更的项目、内容及理由,并经企业所在地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证实。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及其它证明材料复印件。

3交材料时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一份及其它证明材料原件供办证中心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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