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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生产许可证之间有什么不同

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生产许可证之间有什么不同

发布时间:2024-01-15     浏览:57 0

安全生产许可证与生产许可证的区别是什么?在我国,企业在办理完毕建筑业资质后,必须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方可开展业务。但许多企业对安全生产许可证与生产许可证之间的差别不甚明了。下面,小编将为您梳理它们之间的不同之处,供有需要的朋友们参考。

安全生产许可证主要针对“生产”过程。它针对的是可能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安全隐患的企业(担心生产过程对社会造成损害),实施许可证制度。例如,建筑施工企业、危险化学品企业、矿山企业、烟花爆竹企业和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等。我国《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明确规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审批部门包括:

1.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颁发和管理中央管理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颁发和管理前款规定以外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接受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3.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颁发和管理中央管理的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 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颁发和管理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接受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指导和监督。

5.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颁发和管理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6.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颁发和管理前款规定以外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接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7. 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负责颁发和管理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生产许可证则主要针对“产品”成果。它针对的是可能对公共安全产生影响的产品的生产(担心产品对社会造成损害),实施许可证制度。例如,米面、食用油、通讯设备、劳动保障产品、爆炸物等。生产许可证的审批部门一般是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其他主管工业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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