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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

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

发布时间:2023-03-21     浏览:256 0

一、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流程如下:第一步向当地安检站申报需申报资料有安全三类人员和十三项第二步申报通过后,上报各地市安检站,通过审查的会上报建设厅当地建设厅会组织专家继续审查,通过的可以打证,没有通过的需要尽快按照要求整改。

二、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安全生产条件:

1、要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3、要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证书;

5、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且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6、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

7、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依法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为从业人员交纳保险费

8、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及作业场所和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符合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9、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10、有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11、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备注:1、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2、建筑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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