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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办理所需材料(优质推荐)

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办理所需材料(优质推荐)

发布时间:2023-03-22     浏览:259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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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 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行政许可采取统一办理或者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的,办理的时间不得超过四十五日;四十五日内不能办结的,经本级人民政府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办理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

2、有与房地产经纪相适宜的机构名称;

3、符合《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二章规定: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

(2)、有与房地产经纪相适宜的机构名称;

(3)、具有足够数量的房地产经纪人员

办理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申报材料:

1*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申报表;

2申请单位授权委托书(经办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核验);

3*营业执照;

4*法人代表身份证;

5*房地产中介从业人员上岗证书。

6*人员《劳动合同》、身份证;

7*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帐户证明;

办理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流程1、申请事项属于各县(市)区住建局(房管局)审批的事项;2、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3、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4、提交所需材料《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住建部、发改委、人社部第8号令)第十一条: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当自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所在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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