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人及制度:具备法人资格及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
2、净资产:具有与开展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活动相适应的净资产,其所占总资产比例不低于15%。
3、人员合规性:各类人员应与申请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均不得同时在其他单位任职。技术负责人可由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兼任,安全负责人应专人专岗;专业技术人员与技能人员不得重复填报。
4、技术/安全负责人:拥有3年以上与所申请许可证类别相适应的电力设施安装、维修或试验管理工作经历,具有电力相关专业初级以上职称。
5、专业技术及技能人员:
电力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
电力相关专业技能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高压电工不少于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