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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二级资质标准

资质等级
二级
承包范围
可以从事33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活动。
资质详情

1、法人及制度:具备法人资格及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

2、净资产:具有与开展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活动相适应的净资产,其所占总资产比例不低于15%。

3、人员合规性:各类人员应与申请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均不得同时在其他单位任职。技术负责人可由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兼任,安全负责人应专人专岗;专业技术人员与技能人员不得重复填报。

4、技术/安全负责人:拥有5年以上与所申请许可证类别相适应的电力设施安装、维修或试验管理工作经历,具有电力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5、专业技术及技能人员:

电力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的不少于10人;

电力相关专业技能人员不少于25人,其中高压电工不少于15人。

6、业绩要求:

承装类:最近3年内应具有从事35千伏以下10千伏以上电压等级变(配)电及线路设施的安装活动业绩,且质量合格;在此期间从事电力设施安装业务的最高年度工程结算收入不少于3000万元。

承修/承试类:最近2年均应具有从事35千伏以下10千伏以上电压等级变(配)电及线路设施的维修或试验活动业绩。


发布时间:2026-09-23 浏览: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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